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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利益中心:判断税收居民身份的重要依据
中国税务报 2019年6月21日
作者:高峰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在判定税收居民身份时,各国税务机关通常会进行两个测试:一个测试是看纳税人在本国停留的时间是否达到一定标准;另一个测试是看纳税人的利益中心是否在本国。第一个测试比较客观,第二个测试则要综合考虑许多因素进行主观判断,容易引起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分歧。如何判断纳税人的利益中心?以色列法院裁定的三则案例,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自认为长期生活在美国,被判以色列税收居民
拉法莉1985年出生在以色列,8个月大时就开始了模特生涯,此后一路走红。2005年,她与好莱坞影星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粉丝也叫他“小李子”)拍拖。2015年12月,以色列税务局开始调查拉法莉瞒报收入情况,认为她在2009年~2010年有450万美元收入应在以色列申报纳税。拉法莉的律师团队则认为,除了作为名模在世界各地走秀,拉法莉这一时期主要和“小李子”一起生活在美国,因此不构成以色列税收居民,无须在以色列申报纳税。由于双方分歧无法弥合,此案诉至法院。
以色列国内法关于税收居民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一个人1年中在以色列停留超过183天,或者3年中在以色列停留超过425天,其中最近1年在以色列停留至少30天,则构成以色列居民;此外,如果一个人的生活中心在以色列,也构成以色列居民。这里的“生活中心”,与国际上通行的“利益中心”类似。按照以色列国内法,判断“生活中心”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永久的家所在地,家人的居住地,纳税人经常工作的地点,经济利益所在地,房产、汽车等财产所在地,纳税人经常参加活动的组织或机构所在地等。
法庭调查发现,拉法莉2009年在以色列停留了185天,2010年停留了135天。在以色列停留期间,她主要生活在首都特拉维夫的两套豪华公寓里——这两套豪华公寓是以她家人的名义租下的。医疗记录也显示,拉法莉这一期间在以色列购买过处方药,接受过治疗,还在全国健康基金投了保险。法庭进一步调查发现,拉法莉在美国仅就其在美国取得的所得申报纳税,没有申报其全球所得,并告诉美国税务局自己是以色列居民。综合以上信息,法庭支持了税务局的主张,认定拉法莉在2009年~2010年是以色列税收居民。拉法莉就这两年未申报的450万美元收入,补缴近220万美元的税款,并负担34000美元的诉讼费用。
一年只停留30天,也被认定为以色列税收居民
阿米特今年40岁,是一名职业扑克手。从2002年起,他征战海外,在世界各地的锦标赛和互联网比赛中屡屡获胜,赢得了丰厚的奖金。在此期间,他的父母一直住在以色列的霍伦市,他先后寄给他们500万美元。
税务局认为,阿米特的生活中心仍然在以色列,因此构成税收居民,需要就全球所得申报纳税。阿米特认为,自己从2002年起就主要在海外生活,不再是以色列居民。双方的争议集中在2007年,那一年他只在国内停留了30天。双方另一个争议焦点是所得性质。税务局认为,阿米特在各类扑克比赛中获得的奖金收入应属于经营所得,适用最高50%的税率;阿米特则认为自己的收入是赌博所得,税率不应超过25%。双方把官司打到中央地区法院,法院支持了税务局的主张,阿米特继续向最高法院上诉。
法庭调查发现,阿米特在美国拉斯维加斯有一个银行账户,还有一个健身房的会员证;他在以色列有一个银行账户和信用卡账户,在以色列有房地产投资;2007年他在加拿大多伦多买了一套公寓。2018年10月,最高法院就此案做出裁决。法官指出,阿米特在海外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经常回以色列;他经常把奖金汇回以色列,而他本可以方便地把钱留在美国,那里的金融体系更加稳定。综合上述因素,法官裁定阿米特的生活中心仍然在以色列,是以色列税收居民。最高法院还认可了税务局对其所得性质的认定,即由于他是职业扑克手,他的奖金属于经营所得而不是赌博所得。
妻子和孩子都在以色列,却不是以色列居民
1994年,萨皮尔带着妻子和孩子搬到新加坡,1998年又举家搬回以色列。2001年,萨皮尔只身回到新加坡,先在几家公司作高级顾问,后在当地成立了一家公司。2001年~2005年,萨皮尔向以色列税务局进行了年度申报,但不包括他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税务局认为他妻子、孩子都在以色列,经常回国探望,生活中心应该在以色列,因此应被视为以色列税收居民,就全球所得申报纳税。
双方把官司打到了特拉维夫地区法院。法院2013年作出裁决,驳回了税务局的请求,认为萨皮尔的生活中心不在以色列而在新加坡,应该是新加坡税收居民。税务局不服提出上诉,结果最高法院继续站在了纳税人的一边。
最高法院的法官认为,2001年,萨皮尔是以色列居民,因为那一年他在以色列停留了224天;2002年~2005年,他的生活中心应该在新加坡。法官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萨皮尔在新加坡拥有一套公寓,取得了永久居留许可;他在新加坡开立了银行账户,买了养老基金、医疗和其他保险;他在新加坡有广泛的社会关系,积极参加当地犹太人社区活动等;在此期间他的所得完全产生于新加坡,并已在新加坡按税收居民接受管理。法官指出,虽然他的妻子、孩子都在以色列,但不是决定性因素。萨皮尔在以色列还有养老金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些都基于其在以色列生活多年以及家人决定留在以色列的事实。无论从主观上还是客观上来分析,萨皮尔都与新加坡有更密切的联系。
这个判例在以色列国际税收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此前税务机关在考虑纳税人的生活中心时,往往仅凭其妻子和孩子在以色列,就判定为以色列税收居民。
上述三则案例显示,在通过利益中心来判断纳税人居民身份时,一定要结合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税法规定的所有相关因素,才能得出准确判断,不宜仅凭某个因素就草率得出结论。同样值得注意的是,税收居民身份不是一成不变的,时间上有相对性。纳税人自身情况的变化,可能引发居民身份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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