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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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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企业关联申报已经开始了哟,小伙伴们准备好了么?符合同期资料报送条件的,记得要做准备工作哟。
企业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的问题解答
1. 企业关联申报对于关联关系判定标准有哪些?
答:根据42号公告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构成关联关系:
(一)股权控制: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二)资金借贷控制: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全部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
借贷资金总额占实收资本比例=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其中:
年度加权平均借贷资金=Σn 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账面金额×i笔借入或者贷出资金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年度加权平均实收资本= i笔实收资本账面金额×i笔实收资本年度实际占用天数/365
举例:同一老板分别控股黄山、合肥两家公司,这两家企业之间没有业务往来,也没有购销产品业务,但有时会互相借资金,这种算关联关系吗?要不要进行关联申报?(需要。两家企业同为第三方持股达到25%以上的,构成关联关系;资金借贷是关联交易类型中的资金融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三)特许权控制: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四)购销劳务控制: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本条第(一)项规定,但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上述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五)管理人员控制: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或者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双方各自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同为第三方任命或者委派。
举例:我们公司与一家企业没有持股关系,只是派高管过去,属于关联关系吗?(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企业半数以上的董事或高管由你公司委派,那么双方就构成关联关系。)
(六)亲属血缘关系控制: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两个自然人分别与双方具有本条第(一)至(五)项关系之一。
举例:两人是夫妻关系,分别在黄山与合肥各设立了公司,这两个公司之间有业务往来,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吗?(需要。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在判定关联关系时,应看作“一个人”,所以这两家企业构成关联关系。)
(七)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
除上述第(二)项规定外,上述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
2. 问:电子税务局上有关联申报的待申报信息,也收到了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是否意味着企业要关联申报?
答:年度内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且不符合国别报告报送条件的,可以不进行关联申报,对于电子税务局首页“本月应申报”的申报信息,无需进行任何处理,不用零申报,逾期不会产生罚款。
3. 问:不符合关联申报条件,但已经零申报了怎么办?
答:点击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作废申报表即可。
4. 问: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没有反应,没有保存成功怎么办?
答:请先清理浏览器缓存,再次点击申报和保存。如果仍不成功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5. 问:我们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了业务往来,需要关联申报吗?需要准备同期资料吗?
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不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但是要进行关联申报。
6. 《关联申报表》(2016版)主要包含哪些填报内容?按什么样的顺利填报逻辑更严密?
《关联申报表》(2016版)包括22张附表,大致分为三大部分:基础信息部分、关联交易数据部分、国别报告部分。
温馨提示:(一)申报企业必填的只有G000000《报告企业信息表》、G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汇总表》、G101000《关联关系表》等3张表格,其他的表格由纳税人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选择填报;(二)《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在实际填报中可能需要根据企业关联方数量填报N张表(每个关联方填报一张);(三)关联申报推荐填报流程图:
7. 问:按文件规定,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的准备完成时间是6月30日,那么向税务机关报送的时间是6月30日还是7月31日?
答:同期资料应当在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具体报送时间请以税务机关通知为准。准备好的企业也可主动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
8. 问:在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关联关系表》《境外关联方信息表》《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等表格时,行数受到限制,怎么增加行数呢?
答:超过行数限制的纳税人请到前台进行申报。
9. 关联方不计息的资金往来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是否需要填写《融通资金表》?
答:根据42号公告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资金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担保费、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因此,关联方之间属于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的资金往来,属于关联交易,应该计算利息,填写《融通资金表》。
10. 资金池业务如何填报企业关联往来报告表?
答:资金池(Cash Pooling)也称现金池。资金池业务主要包括的事项有成员单位账户余额上划、成员企业日间透支、主动拨付与收款、成员企业之间委托借贷以及成员企业向集团总部的上存、下借分别计息等。
为了加强对资金池业务的特别纳税调整管理,42号公告规定: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借贷资金(含集团资金池)、担保费、各类应计息预付款和延期收付款等,而在G107000《融通资金表》填报说明中“关联交易内容”具体包括:“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应计息预付款”、“应计息延期收付款”、“集团资金池”、“其他融通资金”,其是将“集团资金池”单独例举处理,因此意味着特别强调资金池业务是需要单独填报的。而且G107000表之第1至N行“关联融入资金(全部)”要求逐笔填报企业发生的关联借入资金情况。并且年度内偿还部分关联借入资金的,该笔剩余关联借入资金视同新一笔关联债务,重新填报;第N+1至第N+N行“关联融出资金(全部)”也要求逐笔填报企业发生的关联借出资金情况。而且年度内收回部分关联借出资金的,该笔剩余关联借出资金也视同新一笔关联债权,重新填报。
11. 如何理解关联关系年度内发生变化,关联关系按照实际存续期间认定?
答:例如,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A公司拥有B公司50%的股权,但A公司在2015年4月1日向C公司出售其拥有的B公司的30%的股权,C公司持有该股权至2015年12月31日。在这种情况下,不考虑其他可能构成关联关系的情形,A公司与B公司在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构成关联关系,C公司与B公司在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构成关联关系。
12.同期资料主体文档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主体文档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整体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集团组织架构情况;(二)企业集团业务情况;(三)无形资产开发、应用和转让等情况;(四)融资活动情况;(五)财务与税务状况。具体内容要求详见42号公告第十二条。
13.同期资料本地文档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本地文档主要披露企业关联交易的详细信息,主要内容包括: (一)企业概况;(二)关联关系情况;(三)关联交易情况; (四)可比性分析;(五)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具体内容要求详见42号公告第十四条。
14.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本分摊协议副本。
(二)各参与方之间达成的为实施成本分摊协议的其他协议。
(三)非参与方使用协议成果的情况、支付的金额和形式,以及支付金额在参与方之间的分配方式。
(四)本年度成本分摊协议的参与方加入或者退出的情况,包括加入或者退出的参与方名称、所在国家和关联关系,加入支付或者退出补偿的金额及形式。
(五)成本分摊协议的变更或者终止情况,包括变更或者终止的原因、对已形成协议成果的处理或者分配。
(六)本年度按照成本分摊协议发生的成本总额及构成情况。
(七)本年度各参与方成本分摊的情况,包括成本支付的金额、形式和对象,作出或者接受补偿支付的金额、形式和对象。
(八)本年度协议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比较以及由此作出的调整。
(九)预期收益的计算,包括计量参数的选取、计算方法和改变理由。
15. 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
(二)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
(三)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的变动情况说明。
(四)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
(五)关联债权投资的货币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及融资条件。
(六)非关联方是否能够并且愿意接受上述融资条件、融资金额及利率。
(七)企业为取得债权性投资而提供的抵押品情况及条件。
(八)担保人状况及担保条件。
(九)同类同期贷款的利率情况及融资条件。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
16.哪些情形可以免除准备同期资料?
答:企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除准备全部或部分同期资料:
(一)企业执行预约定价安排的,可以不准备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且关联交易金额不计入《公告》第十三条规定的关联交易金额范围。
(二)企业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以不准备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
来源:黄山税务
编辑设计:安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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